为确保学生在入学后学院的办学方针和理念得到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人才,特制订本协议。
1、学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老师的正确管理和思想指导。
2、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院、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和自我管理工作。
3、学生入学后,学院和家长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经常相互汇报学生的现实表现,双方均应持积极态度,予以密切配合。
4、学院采取开明式半封闭、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构建和谐校园。
5、学生违反校纪院规,学院有权给予其有效的纪律处分,直到开除学籍;对触犯国家刑律者,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予以开除其学籍;凡经学院开除者,一律不退还任何费用。
6、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注意仪容仪表,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烫怪发、染花发,戴耳环、鼻环、唇环,不得坦胸露背,公共场合不得穿短裤与背心。( 游泳除外)
7、严禁在校园内公共场所抽烟,凡因学生抽烟所引起的各种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8、学生入学后不得破坏学院的各种生活设施,经查明属人为破坏者,视情节轻重,依院规予以有效的纪律处分并应照价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9、学生入学后,学院采取一门进多门出的管理制度,凡不服从学院管理,造成重大影响者,一律予以开除学籍,学习上不用功者,达不到预期培养目标予以重修、留级、休学或开除学籍。
10、为了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学院的各种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学生入学后每一年必须交清所有费用,才予以注册,逾期不交者,经学院在多次催交无效的情况下,学院劝其休学。
11、学生入学后,学院有权利和义务必须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必须服从学院行之有效的管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学生入学后须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谩骂他人,不得污蔑和攻击他人人身(含网上),必须讲文明、懂礼貌。
13、学生入学后必须按时起床,严格遵守学院的生活制度,不得穿拖鞋在校园内行走,不得把各种食品带入课堂。
14、学生入学后必须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学生在公共场合不得有过分亲昵的动作,恋爱苦果(怀孕、性病等)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参与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有害学院声誉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学籍,严重者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1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参加任何聚众闹事和集体群殴事件,一经发现,立即给予校纪处理直至开除学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7、严禁学生酗酒,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8、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异性留宿,禁止在外同居,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19、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外出进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不得夜不归宿,如有意外发生(晕倒、猝死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无视学院各种管理规定,凡私自爬楼、翻墙、跳窗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理,造成各种不良后果者,一切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在校期间因不请假外出导致在校园外出现的各种人身伤害,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学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或骑摩托车,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3、严禁学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无线电业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4、严禁学生在学生公寓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别人的权利与自由,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5、学生不得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长江、河海等地游泳、戏水,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理,造成各种不良后果者,一切由学生本人负责。
26、禁止学生打架斗殴、盗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严禁学生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7、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违章用电,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蜡烛等;严禁动用消防设备;毁坏消防标示及安全通道指示牌;禁止攀爬楼房、参加危险的体育运动,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8、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预防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29.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院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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