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院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学生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传销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学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学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院学生宿舍、饭堂、教学楼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学生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学生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上,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学生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院和社会秩序失控、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学生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组织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院长
副组长:党委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
成员: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各专业负责人、校医室负责人等部门人员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省应急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在省各专业指挥部和省教育厅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织和指挥下,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院内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省应急委员会、教育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学生处办公室承担。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学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学院领导报告,不得延报。(相关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学院,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若发生学生突发重大事件,学院应及时向省教育厅及当地相关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给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同时报学院分管领导,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学生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学院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若是重大信息,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院领导意见,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编发信息专报,报告省维护稳定办公室、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后学院已经采取的措施;
(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学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由省教育厅授权学院发布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发布。必要时,请省教育厅、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
六、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程序及措施
(一)报警程序:
(1)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保卫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
(3)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公安机关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二)处置措施:
(1)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接报后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相关领导报告。
(2)保卫人员和学生工作有关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保护学生,减轻伤亡。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布置有关工作边向院领导汇报。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拔打校医务所和“120”,送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如是意外事故或危重病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医务所值班人员接报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配合“120”将伤(病)者送往医院抢救)。
(4)如有意外伤亡应紧急召开善后处理工作组成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工作要求。经院领导同意后,院办在第一时间内向省教育厅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尽快到校,注意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稳定家长情绪。家长到校后,要安排医务人员和学生陪护。
(5)如是殴斗事件,保卫人员和学生工作有关人员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有关当事人带入警务值班室进行调查并疏散其余人员。
(6)当事人所在部门应派人到医院陪护伤(病)者,并视情通知家长尽快到校;同时要密切注意学生动向,注意稳定学生情绪,维护校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7)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8)如遇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保卫部门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请公安部门予以配合将来校闹事人员扣留。
(9)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10)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