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1项精品项目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3日止,公示地点为行政楼605,公示期间允许全校教职工翻阅申报材料。若对以下项目获得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学院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学院公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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