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03年暑假开始,学生寒暑假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的购买
(一)购买优惠卡的条件
1、我院首次购买优惠卡或优惠卡失去磁性需重新购买的在校生。
2、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购卡费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要求,优惠卡每张7元。
(三)购卡办法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前安排一名负责人将本系已交费班级的《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纸质版以及购卡费用一并交到学生处办公室(崇贤楼510)。电子版汇总文件夹统一用“本系全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645031523@qq.com。若未能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或过期仍未上报者,不予办理。
二、优惠卡的充值
(一)充值对象
我院2013、2014级已购买优惠卡并使用过的在校生。
(二)充值办法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需要充值的学生人数,并安排一名负责人收齐本系需充值人员的学生证于10月13日到学生处办公室(崇贤楼510)进行充值。
三、注意事项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运用先进技术对其内部进行信息存储并加密,采用纸封装特制,粘贴在学生证内“火车票优惠卡贴卡处”使用。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二)优惠卡用于每年寒暑假期间购买往返火车票,一年可使用4次,每学年充值一次。每张优惠卡购票满4次后必须重新充值方可使用,充值的次数在大学期间均可使用。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家庭所在地”内如实填写家庭地址(与身份证一致),“家庭所在地”不填写或不具备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