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及充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8     点击量: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03年暑假开始,学生寒暑假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的购买

(一)购买优惠卡的条件

1、我院首次购买优惠卡或优惠卡失去磁性需重新购买的在校生。

2、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购卡费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要求,优惠卡每张7元。

(三)购卡办法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见附件),于1015日前安排一名负责人将本系已交费班级的《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纸质版以及购卡费用一并交到学生处办公室(崇贤楼510)。电子版汇总文件夹统一用“本系全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645031523@qq.com。若未能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或过期仍未上报者,不予办理。

二、优惠卡充值

(一)充值对象

我院2013、2014级已购买优惠卡并使用过的在校生。

(二)充值办法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需要充值的学生人数,并安排一名负责人收齐本系需充值人员的学生证于1013日到学生处办公室(崇贤楼510)进行充值。

三、注意事项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运用先进技术对其内部进行信息存储并加密,采用纸封装特制,粘贴在学生证内“火车票优惠卡贴卡处”使用。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二)优惠卡用于每年寒暑假期间购买往返火车票,一年可使用4次,每学年充值一次。每张优惠卡购票满4次后必须重新充值方可使用,充值的次数在大学期间均可使用。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家庭所在地”内如实填写家庭地址(与身份证一致),“家庭所在地”不填写或不具备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申购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5年108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

  • 学校官微

  • 部门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