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5-04-03     点击量: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学生处保卫科特别提醒广大师生注意以下问题,切实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1、不在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储蓄密码不外泄,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带走或锁进柜子)。

2、离开宿舍时,务必反锁房门,对进入宿舍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以推销、找人等方式进行盗窃和诈骗。

3、严禁在寝室里私接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违规电器和饲养宠物,各位同学要将违规电器和宠物带离学校,做到人走即关闭电源。(节后学校将组织查收大功率违规电器等违禁物品)

4、尽量不要在车站、集贸市场、娱乐中心等治安复杂场所逗留。

5、出行时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及发生敲诈、勒索案件。

6、在旅行中注意旅途安全。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防骗、防传销及交通安全。

7、假期留校的同学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禁止在宿舍留宿他人。

8、外出兼职的同学请将你的去向告知你的老师、亲友和同学,留下你的联系电话并时刻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9、提倡文明祭祀,注意用火安全。扫墓时要注意防火安全,香烛、祭品要在指定区域焚烧。

10、假期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遇紧急情况,可与辅导员老师联系,以便学校能及时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如果手机丢失,请第一时间与你的家人、亲友或是同学联系,谨防欺诈案件的发生。

最后祝各位师生节日快乐!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宣)

2015-4-3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

  • 学校官微

  • 部门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