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商职学〔2012〕12号《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为更好地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把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更好地体现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效果,经研究,现将考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科学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全体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2、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发现并经常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在学生意外或突发事件中工作到位、处置妥当,事迹突出。
3、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任务。能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能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沟通交流学生的具体情况。
4、积极树立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班风正,凝聚力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考核办法及相关安排
1、考核办法及程序按照华商职学〔2012〕12号文件第四项严格执行。
2、各系于9月19日16:30前将填写好的班主任考核表以及班主任工作手册交至学生处。
3、学生处评审并签署意见。
4、经院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布。
5、各系在评审结果公布三天内填好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交至学生处。
附件:
1、班主任考核表
2、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