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24号文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我院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我院2013级在校学生;
2、2011、2012级在2012年度没有参保的学生;
3、已参加增城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白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从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公费家属医疗的在校学生暂不参加居民医保。
二、参保登记
1、2013年度新参保学生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附件1);
2、已参加增城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白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从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公费家属医疗的在校学生填写《暂不参加2013年度居民医保登记表》(附件2)。
三、参保名单确认与提交
请各系认真检查并确认2013年度新参保的学生,请按《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和《暂不参加2013年度居民医保登记表》的格式填写,以系为单位在10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到学生处周志东老师处。
四、参保年度
2013年度居民医保年度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各系应认真核对新参保的学生名单,避免超过期限或漏报,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各系自行承担。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