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合唱大赛暨
首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庆祝党的九十周年生日,激发我院学生的爱国爱党热情;为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我院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借“建党九十周年”良机,我院团委学生会特举办“唱响激情,畅想华职”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合唱大赛暨首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文艺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一:大 合 唱
一、参赛对象: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院师生。
二、活动主题:
唱响激情,畅想华职
三、活动形式:
(1)以系为单位,各系选出20至40人的合唱选手进行参赛, 设置指挥员、
合唱队队长各一名。
(2)各系合唱团自行组织排练,决赛前参加统一彩排,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3)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需于5月13日前将合唱团人数、负责人和参赛曲目以及曲目时间(参考附件一)上报院团委学生会文体部
(联系人:梁宇航651943,梁馨丹 13416114815 634815,李智荣611397)。
四、比赛要求:
(1)参赛组参赛曲目均需伴奏;
(2)参赛组均需设指挥一名;
(3)参赛组需统一服装;
(4)各参赛组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
五、奖项设置
奖项:大合唱设第一等奖、第二等奖、第三等奖各一名,最佳精神风貌奖两名;最佳指挥奖一名。
活动二:校园十大歌手
一、参赛对象: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院同学
二、参赛方式:
a.自愿报名,由各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发放报名表格,各班班长或文娱委员统一将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好,于5月6日前上交至院学生会文体部
(联系人:梁宇航651943,梁馨丹 13416114815 634815,李智荣611397)。
b.5月7日中午在华威超市门口开设临时报名点,没能够及时在班里报名的同学可在该报名点进行补报。
三、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5月6日
四、比赛时间、地点:
赛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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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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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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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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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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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楼实验室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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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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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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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楼C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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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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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号(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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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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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要求:
a. 以个人或组合为单位参加报名;
b. 参赛歌曲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感染力,曲目时长不超两分钟;
c. 鼓励自主创作或者改变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改编歌曲以及带有精彩伴舞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d. 选手对于比赛音响设备有特殊要求,应于5月10日前与负责人联系。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华商职业学院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可供选择红歌曲目
1、《在太行山上》2、《红星歌》3、《南泥湾》4、《东方红》5、《我的祖国》6、《团结就是力量》7、《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8、《歌唱祖国》9、《我们的田野》10、《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11、《当兵的人》12、《十送红军》13、《红旗飘飘》14、《一二三四歌》15、《我向党来唱支歌》16、《五星红旗》17、《唱支山歌给党听》18、《学习雷锋好榜样》19、《今天是你的生日》20、《祝福祖国》
注:各合唱团可以从里面选择曲目,也可以另选;另选曲目须经审批后方可参赛。
附件二、附件三在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