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级学生组织:
为肯定学生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锻炼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我校将进行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6.参评的班委每学期有具体的班级活动计划(体育文艺、学习等)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有两门及两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3.未能在学习生活中主动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明公平正义立场、旗帜鲜明的向不文明、不安全、不守纪现象作斗争者。
四、评选比例与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分班级学生干部、院级组织学生干部和校级组织学生干部、其他学生组织4个系列单独确定;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各级组织指导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充分酝酿、评议推荐、投票选举、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进行,提出初步名单,经学生所在班级、学院审核后,汇总至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3.同时在多个系列任职的学生干部,只能在一个系列内参加评选;
4.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奖金标准400元/人。
五、说明
1、各学院、学生组织在不违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本通知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加明确细致的要求和条件。
2、学生处审核盖章部分统一收齐后报送学生处奖助贷科盖章。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