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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8     点击量:

各系(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 【201816号)的文件要求,现从全院范围内挑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拓展他们的眼界、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   

由于名额有限,现决定从全院范围内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申请,并从中挑选一名学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方式

1、系部评选

各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严格对比筛选,并推荐一名学生作为候选人进入校级评选。(49-413日)

2、校级评选

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处部门负责人及各系学工组成校级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终人选(420日),并在学校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423-42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协助指导学生办理好因私普通护照。

三、 研学时间

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么每年暑假时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 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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