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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09-01     点击量: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入住宿舍的学生持住宿凭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办理入住登记,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及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院批准学生宿舍要调整时,入住学生必须予以配合。
三、学生入住期间因休学、退学等原因需要离校的,在办理离校手续起一周内,必须离开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须退还宿舍钥匙。
四、入住学生有正常、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及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及家具上,严禁钉钉子或自行拆装、更改设备使用功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物,须照价赔偿,没人承认或无法查明责任人的将由本宿舍入住学生共同承担。
五、各宿舍必须选举一名舍长,由舍长负责安排本宿舍学生轮流值日搞好卫生,自觉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及向楼下乱丢杂物。严禁踩踏或攀折宿舍区花草树木。
六、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一切人员在宿舍楼内作集体送餐服务,禁止往楼梯及走廊内泼水和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在阳台及走廊处堆放废弃物和在墙壁上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七、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宿舍楼内有可疑或违法违纪人员,要及时向宿管人员和保安部报告或举报。
八、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及斗殴;禁止大声喧哗及其它有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不健康、不文明的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宠物;学生自备自行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的除没收物品外,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宿舍楼6:30开门,
23:00锁门。特殊情况如考试期间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宿舍禁止接待校外访客,因特殊需要如家长探望等,
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并由被访者带领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十三、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外来及闲杂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
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
管理条例》给予处理。
 
                                                     华商职院宿舍管理中心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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