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顺利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其中2509位同学申请参与认定,经班级评议、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学院交叉互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至国家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统一划线,共认定出特别困难888人,比较困难(困难)156人,一般困难484人,另有981人被认定为不困难。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2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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