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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受助学生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成立专项检查组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检查组,各检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1.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二级学院成立由各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主要检查自2019年以来,我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认定、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存在的制度、程序、档案管理上的漏洞与短板,进一步深化、夯实、巩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保障学生切身利益和国家资助资金安全。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是否认真审核每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成立认定小组,是否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2.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发放方面。重点关注我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中,是否认真审核每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是否符合条件,服兵役资助(含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佐证材料是否齐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是否与教务部门的信息一致,是否对奖学金建议名单和助学金受助名单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回复异议,是否及时发放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占学生利益的情况,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凭证是否齐全。

3.校内学生资助制度方面。重点关注我校制订的学生资助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是否按照最新的政策调整本校学生资助制度(包括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学校是否按照最新的资助制度执行,是否设立了咨询投诉热线并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和投诉,是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并开展检查。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与不定期对各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6日)我校按照检查内容,对2019年以来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进行部署,动员检查

2.监督检查2022年717-2022年7月24日,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及时整改上报,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进行逐一监督检查

3.进一步整改、总结、提升(2022年7月25日-2022年10月12日),学校检查组深入各学院进行检查,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到相关学院,进一步对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整改、总结、提升。我校将与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每一名经办国家奖助学金的人员明责任、知敬畏。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是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全面做好本学院的自查工作。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广大学生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2.各学院要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情况作为自查的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免于责任追究;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学校检查时发现的,有弄虚作假,挪用、截留、从受助学生手中收取“好处费”或做班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我校将与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每一名经办国家奖助学金的人员明责任、知敬畏,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1)。

学生处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人承诺从事国家奖助学金相关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客观、公平、公正地核实我所负责的每一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不利用职权影响认定结果,不克扣、侵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切实维护好教育公平。我深知,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的鼓励和关怀,我会将这份鼓励和关怀完整地传递到学生手中。

承诺人(签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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