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学行政班:
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财政下达资金对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现拟评定戴国江等434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并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9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校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征兵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清所在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点:学生处征兵办(行政楼605)
联系电话:蒋老师 020-3288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