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经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辅导员审核、学院校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议等工作程序,拟评定陆俊杰等2158名同学获2023-2024学年校奖学金,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我校师生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意见及问题。反映问题要求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联系地点:学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605)
联系电话:020-3288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