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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3     点击量:

各系、全体辅导员:

学院实行辅导员助理制度以来,全体辅导员助理在院系领导和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为学校建设和学生工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严格履行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的好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将表彰一部分表现突出的辅导员助理。请各系做好2012-2013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1、2012级辅导员助理

2、在职在岗一年整

二、评选标准

1、思想端正,积极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2、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上学期排名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期间没有违纪现象。

4、担任辅导员助理期间,热心辅导员助理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所带班级学风情况良好或明显进步,工作成绩明显。

5、学生党员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在系统筹下进行。由辅导员直接推荐,各系汇总集中评选,按照“择优”原则和推荐名额比例进行推荐。各系审核确定总名单,并于6月14日之前将本系的推荐表(附件一)(纸质)及《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报至学生处周志东老师处,邮箱:287606330@qq.com。

2、推荐名额:按照各系2012级行政班的40%进行推荐(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3、请各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使本次推优工作能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助理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三自”作用。

附件一: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推荐表

附件二:2012-2013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推荐名单汇总表

 

                                            华 职 学 生 处

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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