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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5     点击量:

各系、部:

为表彰素质与技能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现就我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毕业生均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优秀生一等奖”;

2、每学年综合评测均在班内排前五名;

3、在校期间没有不良表现,未受过任何处分;

4、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各系部应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标准,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交到系部或辅导员处。

2、各系部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依据综合审议情况,确定

候选人。

3、各系部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4、候选人填报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

5、各系部汇总填写201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

件2),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于614日前报学生处。

6、学生处对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报院领导审批。

经院领导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上网公示三日后,如无异议,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3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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