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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医保学生停保和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7     点击量:

各系:

   为做好2013年度医保学生停保和续保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学生停保工作 

(一)停保学生范围

2012年已成功参保的学生,有以下情况均须办理停保

1. 毕业班学生:

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在校生(包括专插本继续攻读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结业生)。

2. 非毕业班学生:

a. 已退学或将在2013年8月31日前退学的学生;

b. 2013-2014学年度(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因出国学习不在学校的学生;

c. 已故参保学生。

(二)停保学生名单的确认、提交

1.各系根据停保学生范围,认真检查并确认2013年度医保停保学生,并按《城镇居民减员变动表》(见附件)的格式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到学生处周志东老师处或提交至287606330@qq.com;

2. 《城镇居民减员变动表》中变更类型有以下八类:

a.自愿停保b.身份变更停保c.失踪d.升学

e.转学f.参军g.其他原因停保
    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在变更类型中填报(毕业生统一为b.身份变更停保

(三)注意事项

1. 各系应认真核对申报停保的学生名单,避免超过期限或漏报,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各系自行承担;

2. 因各种原因需延期至2013年8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用申报停保,例如休学的学生;

二、2013年度学生续保工作

(一)续保年度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二)续保学生范围

2012年度已成功参保的学生,除已申报停保的同学外,其它参保学生均可自动续保。

(三)续保学生的医保缴费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44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学生缴纳医保费以政府最新文件为准。即增人社函【2013193号文“第四款”,具体由学院财务处出缴费通知单。 

(四)注意事项

1. 除停保学生外,其他同学均须续保(包括休学生);

2.上年度未参保的学生必须与新生一起在下学期办理新参保。

 

附:增人社函【2013193号文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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