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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2     点击量:

各系(二级学院):

为了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在校领导的关心下,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依据规定,每位学生工作薪酬为:18.3元/小时,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32小时。为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现把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通知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大一、大二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大三学生可个别申请);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

3、勤俭诚信,个人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吃苦耐劳、热情勤劳;

5、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学费仍未缴清的学生优先考虑;

6、本人认真、如实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辅导员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完毕后,以系为单位由各系奖助贷负责人于9月9日前统一交至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科(19级新生上交时间延长至9月20日)。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2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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