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学生工作处(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中关于“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精神,由广东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联合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共同起草的《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联合会诊中心业务指引》已经两委主任通讯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贯彻执行。
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
201专业姿员会80日
附件1: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联合会诊中心业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