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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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总结一年来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学生在朋辈心理工作中的作用,有效促进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班级心理委员及朋辈心理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学生处决定开展2022年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

(一)参评对象

大二、大三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在班级担任各级心理委员至少一年,参加校心理委员培训班或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4.热爱心理委员工作,与同学关系良好,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

5.积极发现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的同学,处理得当,维护校园环境。

6.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积极沟通,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和谐气氛;

7.与辅导员、班主任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班主任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8.积极参与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拓展训练、团体辅导、讲座等;

9.有目的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

10.学习成绩优良(含选修课),无挂科

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

(一)参评对象

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2.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积极乐观,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

3.积极参加学校心理中心、朋辈心理互助会或二级心理辅导站安排的工作,服从老师的安排,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含选修课),无挂科;

5.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尤其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心理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6.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必要时要及时动员其接受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

7.有较高水平的精神卫生素养,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有良好的认识,具备自助和同辈助人的能力和经验。

8.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评议推荐。各二级学院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基础上,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大影响、表达能力强的学生中推荐参加评选,“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数不超过班级数20%;“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在册人数1%,并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处心理中心;朋辈心理互助会依一年来工作开展成绩和个人表现,不超过协会人数10%的比例推荐。

2.学校评审。心理中心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将评审情况及结果进行公示。

3.心理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下发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宣传优秀事迹,并择优推荐“优秀心理委员”获奖者参加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