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 2024 年秋季学期
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精神, 切实加强2024 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 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联动。各高校要把学生心理健康 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本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 范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条件 保障,持续抓紧盯牢,建立健全 “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 服务、干预处置” 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 生心理危机响应联动机制, 明确响应的工作内容和联动责任, 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落细措施,齐抓共管、高效联动。 发现涉及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苗头性问题或线索,要及时会商研 判和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 生。要优化家校协同机制, 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融洽 亲子关系,给予学生有效心理支持。
二、加强预防预警和及时干预。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大学生 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制度,规范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和测评,科学 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建立 “ 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 要面向全体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统筹做好其他年级学生心 理筛查工作,保证每名学生就读期间至少接受 2 次心理健康测 评。根据《广东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指引》,通过自传 撰写、量表筛查、鉴别晤谈、甄别分类等环节,排查可能存在 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对列入预警名单的 学生尤其是危机对象,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到 “ 一名预警对 象、一名教师、一名学生干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完善 “ 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 四级预警网络,建立信息快 速传导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 判学生心理状况,确保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干 预。
三、加强心理宣教和咨询服务。各高校要坚持五育并举促 进心理健康, 以德育心、 以智慧心、 以体强心、 以美润心、 以 劳健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 成长的各环节。要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有条件的高校 可开设更加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帮助学生掌 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引导学生树 立自助求助互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要强化心理 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功能场室配备,因地制宜开通心理援助热线、 网络预约专线等,完善心理咨询 值班、预约、反馈制度,畅通转介干预就医通道。
四、加强队伍配备和培养培训。各高校要按师生比不低于 1:4000 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 2 名,鼓 励有条件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3000 标准配备专职心理健康 教师。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 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 的能力;对所有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 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将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作为 辅导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技能。 每年组织辅导员、班主 任、研究生导师、后勤管理人员、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开展至少 1 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室,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反思。各高校于 10 月 31 日前登 陆 “广东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信息平台”填写本校学生心 理健康工作情况。发生学生自杀事件的高校,要在事件发生 24 小时内填写《在校大学生自杀情况登记表》( 附件 1 ),一周内 上报《在校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信息统计表》( 附件 2 ),严禁 瞒报、漏报、延报。 学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要对 学生自杀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 进行全面查摆,举一反三, 改进工作,并于学生自杀事件发生 1 个月内报送详细分析报告( 附件 3 )。
联系人:刘慧萍、杨永锋,联系电话:020-87004725, 电 子邮箱:Liuhp@gdedu.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 下 路 72 号广 东 省教 育厅 思想 政 治 工作 与宣传 处, 邮编 : 510080。
附件:1.在校大学生自杀情况登记表
2.在校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信息统计表
3. 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个案分析报告(模板)
4.广东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信息平台操作指引
广东省教育厅 2024 年 8 月 28 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对人:刘慧萍